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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的假条怎么写?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规定

2018-11-21 分享到:

在妻子怀孕的期间丈夫可以拥有陪产假,那么到底陪产假是什么?陪产假的假条应该如何写也是很多人关注的,当然最让人关注的是陪产假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那么下面就为大家推荐《陪产假的假条怎么写?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规定》,欢迎阅读。

陪产假的假条怎么写?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规定

陪产假的假条怎么写?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规定

什么是陪产假

陪产假指的就是女方在休产假期间,男方享有一定的看护时间和权利,虽然目前劳动法没有对陪产假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大部分省市的计划生育条例中都已经对陪产假进行了实际规定。

陪产假包括周末吗

陪产假为自然日,所以包括周末。

陪产假需要什么资料

男方想要休陪产假一般都需要准备结婚证、准生证和出生证明,具体就需要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

陪产假的请假条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

由于本人的妻子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 并属晚婚、晚育。由于家中妻子无人照顾,难以坚持正常工作。 特此请求陪产假×天 (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请假人:×××

×年×月×

陪产假的工资怎么算

陪产假的工资结算需要根据男方所在的用人单位是否为男方购买生育保险。

1、用人单位没有为男方购买生育保险,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结算。

2、用人单位为男方购买的生育保险,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如果职工本身的工资是高于谁会的平均工资,就需要用人单位进行差额补贴。

第一、上海陪产假规定

第二十四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第二、北京陪产假规定

第二十条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规定的,只能休那个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

第三、广东陪产假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第四、其他陪产假规定

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关于陪产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面将列举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山东省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上海市

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以上就是关于陪产假的假条以及陪产假的工资规定,看完之后你们应该对于陪产假有了属于自己的了解,当然对于陪产假的计算每一个地方的陪产假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城市进行自己陪产假的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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